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6〕5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和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公开招聘考试程序,拟聘用韦克宇等12位同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4月8日至4月16日)。
在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4月1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艺术学院人事处或纪委办公室(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拟聘人选通过政审合格、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等相关程序后方可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5333142。
序号 | 应聘岗位 序号 | 部门 | 报考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学位 |
1 | 95 | 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就业办公室 | 辅导员1 | 韦克宇 | 男 | 硕士 |
2 | 95 | 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就业办公室 | 辅导员1 | 宋亚青 | 女 | 硕士 |
3 | 95 | 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就业办公室 | 辅导员1 | 周玮杰 | 男 | 硕士 |
4 | 96 | 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就业办公室 | 辅导员2 | 周小单 | 女 | 硕士 |
5 | 96 | 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就业办公室 | 辅导员2 | 黎露露 | 女 | 硕士 |
6 | 96 | 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就业办公室 | 辅导员2 | 莫夏 | 女 | 硕士 |
7 | 96 | 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就业办公室 | 辅导员2 | 李琴 | 女 | 硕士 |
8 | 97 | 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就业办公室 | 辅导员3 | 张冬琦 | 男 | 硕士 |
9 | 97 | 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就业办公室 | 辅导员3 | 杨浩源 | 男 | 硕士 |
10 | 97 | 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就业办公室 | 辅导员3 | 王泽坤 | 男 | 硕士 |
11 | 98 | 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就业办公室 | 辅导员4 | 刘思蔓 | 女 | 硕士 |
12 | 98 | 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就业办公室 | 辅导员4 | 詹克非 | 女 | 硕士 |
广西艺术学院
2020年4月8日